近日,蔡甸区人民法院驻区综治中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疫情影响延迟支付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A租赁公司与B建设公司经协商签订钢板租赁合同,约定A租赁公司向B建设公司租赁钢板。结算时,建设公司确认部分钢板已经遗失,无法归还,且受疫情影响,导致建设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约向租赁公司支付租赁款40万余元。租赁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此事诉至法院。
最终,经承办法官多轮调解,原告租赁公司同意放宽付款期限并放弃资金占用利息,被告建设公司同意赔偿遗失钢板价值并积极筹措资金,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在诉前调解阶段圆满解决了该案件。
一直以来,蔡甸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前调解、诉非对接、司法确认、指导立案、快审速裁等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建设,自6月15日正式入驻区综治中心以来,已成功调解涉中小微企业纠纷70余起,在参与辖区综治中心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蔡甸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机制优势、人员优势、专业优势,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参与辖区矛盾调解中心建设,通过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职能,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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