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层的厚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耕地的质量。由于经常受农事活动干扰和外界自然因素影响,其水分物理性质和速效养分含量的季节性变化较大。
虽然耕作层“阅历丰富”,但也经受不住致命的创伤与打击。
如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在农田上种树,土壤的养分会大幅度地流失。移树后,农田处处留下大窟窿。原本肥沃的良田,日渐“消瘦”,以后想种好庄稼就很难了。
“田不如旧”,一朝一夕形成不了十几厘米的耕作层。
占田挖塘养鱼更是对耕作层的一种“酷刑”,一挖就是几米深。如此珍贵的耕作层,有的被丢弃,有的露天堆放作为田耕道路,导致农田地力严重降低。
近年来,保护耕作层愈发被提上日程。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从这两份文件不难看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核心就是占了耕地,最关键的就是破坏了耕地的耕作层,影响了耕地的质量。
依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