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兵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
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
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警卫、侦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蔡甸区户籍人员或在蔡甸区工作的外地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民兵相关待遇
(一)发放训练补助
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二)优抚优待保障
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三)参加军事体验
参加民兵军事训练的人员,不仅能够学到队列、军体拳、警棍盾牌操、包扎救护、心肺复苏等本领,还能够体验实弹射击、模拟手榴弹投掷、轻武器操作等军事科目,提升身体素质和军事技能。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公民可到所在各街道武装部现场报名或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报名。
蔡甸区人民武装部
027-68846390 027-84942509
蔡甸街道武装部
027-84949510 13871000566
奓山街道武装部
18672340613
中法生态城武装部
027-69600236 13871113054
大集街道武装部
18571756180
张湾街道武装部
13971077109
玉贤街道武装部
13720399273
永安街道武装部
027-69300668
索河街道武装部
027-84960200
侏儒山街道武装部
027-84075033
桐湖办事处武装部
027-69340863
消泗乡武装部
027-84063931
蔡甸区人民武装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