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相关防控管理措施,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对在辖区内承办的聚集性活动进行审批、管理,并全过程督查指导。村(居)民聚集性活动,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尽量不邀请外省亲属参加,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村、社区要指派专人跟踪管理辖区内群众婚丧嫁娶、寿宴等类活动,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举办人要掌握参加人员情况、核酸检测等信息,如果发生疫情能第一时间提供,以便流调溯源。
当前我省疫情输入风险持续较高,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全省已部署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属地、部门(行业)、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省指挥部防控专班表示,将强化监督,对聚集性活动管控、监督、指导不力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行业部门追责问责;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责;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