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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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高佑安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2年7月15日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免去高佑安同志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海红同志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海刚同志区政协侏儒山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徐利平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7月15日政协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徐利平同志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何建新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蔡甸区政协

制作:吴天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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