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语文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与专业对口。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于2022年7月 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要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4.应届毕业生党员或大学阶段获得奖学金的优先录取。往届生原单位教学显著,获得地市级荣誉的,学科带头人或班主任优先录取。
5.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