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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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


现将《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请社会各界人士在2022年6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蔡甸区汉阳大街92号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812831780@qq.com;

 

附:《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方式:027-84997512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2022年5月5日


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维护区域良好人居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我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区行政区域全域为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 2022 71日起施行。
自通告实施之日起,20141222日施行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废止。
举报电话:02784997512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255



来源:蔡甸公安

制作:万轶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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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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