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记者从蔡甸区民政局了解到 自2022年4月起调整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 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70元提高至9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30元提高至780元。
城市特困标准由每人每月1740元提高至1820元,农村特困标准由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至1500元。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740元提高至1820元,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784元提高至2912元。本次提高后的新保障标准从4月起施行。 蔡甸区分别于1996年、2004年开始建立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22年,城市低保提标19次、农村低保提标14次。目前,城乡低保对象9302人。
来源:蔡甸融媒记者 喻萌 王娟 制作:罗贝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声明:此文为原创作品,转载须获授权,否则视为抄袭侵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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