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消泗乡举荐,区委政法委调查核实,依照省、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相关规定,拟确认黄华国、张小兴等同志为蔡甸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现公示如下:
黄华国,男,1971年9月出生,消泗乡港洲村村民;
张小兴,男,1961年9月出生,消泗乡汉洪村村委会副主任。
2021年2月11日,早上八点左右,寒风刺骨,张小兴路过汉洪村公交站旁,看到一辆咖啡色小车翻进路边沟渠里,于是便立刻同村书记电话联系汇报此事;村书记表示之前经过时,沟渠内还没有车辆,司机此刻必然还困在车内,书记知道张小兴17年做过心脏瓣膜修复手术,没有足够的力量独立救援,于是安排张小兴在现场等待自己安排人来救援。
因为天气十分寒冷,水面温度很低,张小兴十分担心水中司机安全,于是他急忙到路边拦下了当时路过的黄华国,请求黄华国的协助,黄华国看到情况后,毫不犹豫跳进冰冷的水渠,发现驾驶员在车里已经昏迷,水已经灌入车里,但车门怎么也拉不开,情况十分危急,这时张小兴递给黄华国一块石头,协助黄华国用力砸破车窗玻璃,救援的过程中黄华国不慎被破损的玻璃割伤了手臂,鲜血直流,但他顾不上被划伤的胳膊,抓紧时间把受伤的驾驶员托出车外,和张小兴一起将驾驶员送到路边躺下。等到家属和交警来到现场,方才离开。黄华国、张小兴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勇于担当、挺身而出,避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现将黄华国、张小兴等同志的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内对上述人员和主要事实存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人:陈雅曼
联系电话:027-84900377。
特此公示。
中共蔡甸区委政法委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