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们: 按照新冠疫苗接种相关工作要求,如您已接种新冠疫苗第一剂次且满21天,请尽快到原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疫苗。 即6月1日前已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的市民请于6.16——6.21期间完成第二剂次接种;6月1日后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的市民请于6.22——6.30期间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筑牢免疫长城,需要您的“一臂之力”,感谢您的配合!
来源:区卫健局
制作:万轶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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