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以下时段重点地区的返(来)汉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纳入居家隔离管理14天。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的纳入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天。期间须配合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021年5月1日(含)起,来自广州市荔湾区
2021年5月22日(含)起,来自广州市海珠区
2021年5月7日(含)起,来自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
2021年5月24日(含)起,来自佛山市禅城区
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是我国重要的入境点,承担着巨大的防疫情输入压力。针对近期发生的本土疫情,当地正在有力有序处置中。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上述重点地区,以实际行动支持当地防控工作,减轻当地的疫情排查压力;拟从广东省上述重点地区返回武汉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相关情况,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三、广大市民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要积极预约接种疫苗,早接种早受益。
四、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