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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政协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区委提名,决定:
明勇同志任政协蔡甸区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丽华同志任政协蔡甸区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马章甫同志政协蔡甸区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继飞同志政协蔡甸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非驻会)职务。
(2026年7月9日 政协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区委组织部建议,决定:
王腾飞同志任政协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
张锋同志任政协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
李伟刚同志任政协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
王念同志任政协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勇同志政协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志刚同志政协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柳同志政协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自力同志政协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道联络委员会主任。
关于同意王洪海辞去政协武汉市蔡甸区 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9日 政协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 第九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及《政协武汉市蔡甸区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政协武汉市蔡甸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政协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主席会议决定:
同意王洪海辞去政协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提请区政协第七届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追认。
来源:政协武汉市蔡甸区委员会 制作:方筱玥 | 编辑:朱清洋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声明:此文为原创作品,转载须获授权,否则视为抄袭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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