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蔡甸这条通江支流进入禁渔期,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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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记者从蔡甸区长江通江支流实施禁渔期制度会议上获悉,自2021年起,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长江通江支流东荆河(通顺河、黄丝河)蔡甸段水域:消泗乡港州村至桐湖香炉山渡口、消泗乡挖沟村至桐湖香炉山渡口进入季节性禁渔期,为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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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确因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水产原种场采捕苗种等工作需要的,必须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禁渔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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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蔡甸各街、乡(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禁渔工作的领导,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禁渔工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园林和林业等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相互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要加强对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规范管理,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湿地保护区内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禁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会议要求

在全面推进落实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基础上,要强化站位抓认识。切实提高对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制度的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加强对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禁渔期制度有效落实;


要强化氛围抓宣传。充分利用沿江重点地段广播、显示屏等多媒体宣传方式加大禁渔执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良好态势;


要强化管控抓联动。相关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执法协作,履职尽责。各街乡要加强配合,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好禁渔期“组合拳”;


要强化责任抓落实。要把禁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明确禁渔工作专班、专人,严格按照禁渔期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保证禁渔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及时消除、化解禁渔工作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隐患,确保禁渔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蔡甸区副区长胡莹  参加会议。



来源:蔡甸融媒记者 刘婷 辜子琦

制作:邓柳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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