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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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融媒 发表于 2024-12-27 17:12:4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969

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关于议案的决议


(2024年12月27日

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关于推进城市和产业“双集中”促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转型发展案》《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  助力蔡甸区绿色崛起案》2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及区人大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办,督促落实到位。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来源:甸融媒人大报道组

制作:吴梦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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