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活跃节日市场氛围,武汉市人民政府将于近期面向全体在汉过年人员投放1亿元“武汉春节消费券”。有关详情如下:
“武汉春节消费券”由阿里巴巴、腾讯和美团 3 家企业在其线上平台同步投放。三大投放平台具体如下:(二)腾讯:微信App(微信小程序“城市生活助手”)。(二)投放方式:依然采取三大平台同时抢券的模式进行;每次抢券时,单个平台只能选择抢3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武汉春节消费券”共分三类进行投放,抢券面额随机:(一)商场消费券:面额分28元、58元、10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 服装鞋帽专卖店等。(二)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分8元、18元、28元三种,适用于参与活动的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三)生活服务消费券:面额分18元、28元、38元三种, 适用于参与活动的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第一轮:2月8日(腊月二十七)中午12点,即时生效, 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16日(正月初五)晚24时。第二轮:2月17日(正月初六)中午12点,即时生效,消费券有效期至2月26日(正月十五)晚24时。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108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324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武汉春节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严禁倒买倒卖。请广大消费者及时关注消费券投放信息,积极参与抢券、用券。不便亲自操作者,可请子女、亲友代为操作。(一)三大平台:阿里巴巴(95188),美团(4006170100), 腾讯(95017)。(二)武汉市商务局:82790828(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为切实做好“武汉春节消费券”投放工作,做到精准投放, 结合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武汉春节消费券”适用场景做 出如下说明。“武汉春节消费券”需到对应种类已营业的实体商户门店和 经营场所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才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仅适用三类中的一类消费券。1.商场消费券:仅限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 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2.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 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3. 生活服务消费券:仅限用于餐饮店(含外卖)、美容美发 店、洗染店、家政门店、电影院等。1.由商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 服装鞋帽专卖店)统一收银的门店,适用商场消费券;各门店独 立收银的,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如购物广场内的餐饮店和服装店,分别适用生活服务消费券和商场消费券。2. 服装鞋帽专卖店包含服装鞋帽专卖街铺店,适用商场消费券。3. 手机专卖店包含从事售卖手机业务的移动、联通和电信 等营业厅,适用商场消费券。1. 超市(便利店)是指销售日用生活必需品为主的消费业态。统一收银的超市,适用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大型超市内独立收银的门店按所属行业参加活动。2. 杂货店、副食店、糕点店、食品零售店适用超市(便利 店)消费券。1. 餐饮店(含外卖)适用生活服务消费券,但通过小程序接龙的餐饮外卖不适用。2. 饮品店、小吃店、咖啡店、茶馆适用生活服务消费券。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注册登记在武汉市、已开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支持支付宝、微信、美团(大众点评)支付。其中,采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的商户,必须使用支付商业版。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的,将无法核销“武汉春节消费券”。
活动期间,符合三大类别的商户,想上线三大平台或开通支付端,可分别联系3家企业,各企业提供快速进驻通道。3. 美团(大众点评):4006170100。
活动期间,各参与商户、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 要求。如涉及违规经营,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并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核销“武汉春节消费券”资格。2. 针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平台公司不收取交易订单消费券金额部分的佣金或扣点费用。3.“武汉春节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来源:长江云 制作:刘毅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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