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消息,将于今天(1月13日)17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计武汉市空气质量指数13日为120—150,轻度污染,14日为170—200,中度污染,15日为160—190,中度污染,预计中度污染持续48小时以上,且未来一段时间仍受区域污染传输影响,符合黄色预警启动条件。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鄂环发〔2022〕29 号)和《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环〔2023〕10号)中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有关规定,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发布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2024年1月13日17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具体要求如下: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一般人群减少或者避免室外尘埃,室外活动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活动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建议性减排措施如下: 加大轨道交通、新能源车辆等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尽量引导公众乘坐轨道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车辆驻车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加大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力度;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停止使用私家车,并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 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做好人工增雨准备,在合适气象条件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的企业按减排清单制定的减排措施实施黄色预警期间停产限产减排措施。全市停止建筑物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隧道挖掘除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做好裸土覆盖等防尘压尘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上述作业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全市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上路行驶(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港口码头、物流、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含燃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在常规环卫作业的基础上,对全市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洗压尘作业频次。
如何在雾霾天保障身体健康?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戴口罩。可有效地阻隔雾霾中的污染物直接接触到口鼻,是直接且有效的预防方式。口罩最好到正规的医疗用品商店购买。
2.戴帽子。头发会吸附污染物,出门前戴帽子,就能减少头发沾染更多的细颗粒物。
3.穿长衣。建议衣着尽量遮盖身体表面皮肤,减少皮肤和有害空气接触的面积,而且冬季穿长长的大衣,既保暖又健康。
4.减少出门。可直接隔断与雾霾的接触,尤其是老人与儿童,应尽量减少室外活动。
5.户外活动记住“短平快”。在雾霾天气减少在户外活动的时间是非常有必要的,应遵循短暂停留,平和呼吸,小步快走的原则。
6.搞好个人卫生。在雾霾天上班或外出做其他事情,回家后要及时搞好个人卫生。
7.进屋洗脸洗手。“全副武装”在室外逗留后,皮肤接触有害颗粒物最多的地方就是脸和手。所以,进门要洗脸、洗手。
8.注意饮食,调节情绪。多吃富含氨基酸的食物以维持抗体正常的生理、生化、免疫机能,以及生长发育、新陈代谢等生命活动。由于雾天日照少、光线弱、气压低,有些人在雾天会出现精神懒散、情绪低落等现象,应该注意调节。 来源:湖北日报 天津疾控
制作:吴天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