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开始放寒假。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第二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各校要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因病因事缺勤追踪制度、病愈返校查验制度、晨午晚检等制度。要加强对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报备与管理,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一律取消,坚决做到“非必要,不聚集”。市教育局要求,放假前,各校要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宣讲发放相应版本的《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寒假安全责任告知》,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针对在汉高校,市教育局请各区履行属地责任,继续将属地高校纳入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联络沟通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市、区教育部门配合市、区指挥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外地返汉大学生纳入市、区指挥部返汉市民(人员)统一疫情防控体系管理,学生家庭个人按照市、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信息上报工作。
各培训机构要坚持有效防疫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岗,落实线下复课评估认定标准和防控指南,严格闭环管理,备齐防疫物资,规范日常消杀,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区教育局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聚焦防疫安全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市教育局要求各校提前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育教学计划。 师生返校前,要逐一掌握师生近14天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密切关注前往高风险地区师生情况,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带病返校。
来源:长江日报 制作:田雨桐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