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蔡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二十条”新规及“新十条”,经专家研判决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7日起,将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
1、奓山街道星月花园小区; 2、奓山街道奓山集镇。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蔡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来源:蔡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制作:方筱玥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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