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自11月26日0时起新增高风险区:
1.洪山区狮子山街道军威苑A区9栋;
2.洪山区卓刀泉街卓刀泉路238号三金雄楚天地1号楼;
3.洪山区洪山街道长虹桥58号天久云门小区;
4.洪山区洪山街道红旗欣居A区、B区;
5.洪山区洪山街道珞狮路190号鸿达苑小区;
6.洪山区洪山街道瑞安街267号景虹花园小区;
7.洪山区洪山街道恒安路333号江宏花园A区;
8.洪山区洪山街道南李路板桥新村;
9.洪山区洪山街道长虹桥34号长虹桥小区;
22.洪山区和平街道金地自在城K2地块16栋1单元、k3地块3栋2单元;
30.洪山区关山街道湖电社区泷悦华府小区、智慧城小区;
31.洪山区关山街道阳春社区关山春晓小区、枫林上城洪福家园小区。
二、自11月26日0时起解除高风险区:
1.洪山区青菱街道丽水路新城阅璟台小区;
2.洪山区梨园街道徐东大道23号宝业·徐东雅苑1栋。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来源: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制作:汪千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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