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需要将诈骗钱款分散转入多个层级的他人银行账户中,隐蔽诈骗钱款来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
为了完成洗钱,不法分子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求,编造出各种理由,诱骗其成为电诈工具人:为了避税,需要兼职者持银行卡在工作人员配合下面对面刷脸转账;销售有业绩压力,希望代为转账冲冲业绩;因财务问题,想找人帮忙转账刷银行流水……
上述案例中,诈骗团伙在网络货运平台发布订单,再以不方便收款为由诱导司机提供个人银行卡、帮忙收款,进而转移涉诈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